排查安全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我校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为坚守学校十大办学底线,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开展学院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湘环行”活动的通知》安排,我校于6月25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总务处、保卫处人员组成二个排查工作组对全校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第二阶段在三会议室组织召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专题会议,党委委员、副校长屈中正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排查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先后对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水泵房、配电房等区域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围绕各区域的建筑主体、消防设施、应急疏散通道、水电气设备设施进行逐一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登记入册。
专题会上,各小组分别汇报了各类安全隐患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屈中正在听取汇报后指出,安全生产事关全局,责任重大,要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始终,落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做到警钟长鸣;要建立隐患治理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实行销号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常规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突出重点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要联合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的广度和深度,建立“一事一通报、一事一落实、一事一整改”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制度,做到不放过一处、不遗漏一角;要继续加强疫情期间安全防控管理工作,要求所有师生员工确有工作和学习需要外出,必须上报学院防控办审批;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和督查力度,严格监管食材采购、加工、贮藏等关键环节,对食材索证、索票、索源、留样、台账记录等工作要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运行;要尽快出台《学院水、电安全管理制度》,对常规用电和特殊用电要分区域管理;要继续对标生态校园、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要求,推进违章违规行为常态化整治工作;要着力加强科研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药品、药剂等国家管控物品,要严管严控;要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科学化、现代化水平,积极出台加强和创新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做到先行先试,补齐安全生产工作短板。
此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经过集中检查、部门自查、领导巡查等方式,共排查出安全隐患47条,现场整改15起,责令整改5起,跟踪督办7起,日常维护整改12起,整改率达85%。
(总务处 供稿)
(责编 杨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