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
习近平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
今天,我们召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听听大家对“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刚才,大家作了很好的发言,从各自专业领域出发,对“十四五”时期发展思路、任务、举措提出了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参会的其他专家和代表提交了书面发言,请有关方面研究吸收。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我们要着眼长远、把握大势,开门问策、集思广益,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结合起来,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规划编制中来。
关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我也多次发表讲话、提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抓好落实工作。今天,我就其中一些重要问题讲点意见。
第一,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召开全国教育大会,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强化教材建设国家事权地位,教育面貌正在发生格局性变化。
“十四五”时期,我们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发挥教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人力资源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依托。要优化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要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构建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捷的终身学习体系。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有效提升劳动者技能和收入水平,通过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释放内需潜力。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个关键问题。我国高校要勇挑重担,释放高校基础研究、科技创新潜力,聚焦国家战略需要,瞄准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问题,加快技术攻关。要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加强科技创新工作,依托高水平大学布局建设一批研究设施,推进产学研一体化。要深化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培养更多一流人才。要立足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形成点线面结合、东中西呼应的教育发展空间格局,提升教育服务区域发展战略水平。
要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增强教育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和落实落地,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评价体系。要总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大规模在线教育的经验,利用信息技术更新教育理念、变革教育模式。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优化教育开放全球布局,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提升层次和水平。同时,要守住安全底线,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第二,把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把文化自信和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并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制度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一项根本制度,把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这几年,我国文化建设在正本清源、守正创新中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全新局面提供了强大正能量。
我多次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文化是重要内容;推动高质量发展,文化是重要支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是重要因素;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文化是重要力量源泉。“十四五”时期,我们要把文化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文明是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要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任务,坚持重在建设、以立为本,坚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努力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要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要深入研究中华文明、中华文化的起源和特质,形成较为完整的中国文化基因的理念体系。要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建设、诚信社会建设、网络文明建设,不断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要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发展文化事业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基本途径。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供给,缩小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差距。
衡量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最重要的不是看经济效益,而是看能不能提供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化产品。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不断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要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要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特点规律和资源要素条件,促进形成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密不可分,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
第三,大力发展卫生健康事业。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召开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确立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发出建设健康中国的号召,明确了建设健康中国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人民健康状况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持续改善。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药卫生体系经受住了考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恢复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研究谋划“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发展,要站位全局、着眼长远,聚焦面临的老难题和新挑战,拿出实招硬招,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当前,人类正在经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最严重的全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我国面临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状况,特别是突发急性传染病传播迅速、波及范围广、危害巨大,同时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健康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福祉问题。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要求,也是实现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的基础。
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加快建立完善制度体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治理模式,实现健康和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要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快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专业能力,加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力度,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快速检测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综合救治能力。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加快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健全健康教育制度,强化重点人群和重大疾病综合防控,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实现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
要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的领导责任、投入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要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县级医院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要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的能力。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要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一批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等领域“卡脖子”问题。要高度重视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要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风尚。要认真总结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用制度形式予以固化。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完善我国参与国际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履行国际义务,发挥全球抗疫物资最大供应国作用,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第四,加快体育强国建设。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时期,我们全面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各方面发展,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冰雪运动,体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十四五”时期,要科学研判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开创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要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要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要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要探索中国特色“三大球”发展路径,持续推进冰雪运动发展。要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体育消费需求。要加快推进体育改革创新步伐,更新体育理念,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要创新竞技体育人才培养、选拔、激励保障机制和国家队管理体制。要坚决推进反兴奋剂斗争,强化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意识,坚决做到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
要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统筹做好东京奥运会和北京冬奥会各项工作,发挥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优势,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全力做好东京奥运会备战参赛工作,同时高质量筹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实现办赛精彩、参赛出彩的目标。
附件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医学教育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医学教育蓬勃发展,为卫生健康事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医学人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我国医学教育培养的医务工作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面对疫情提出的新挑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新任务、世界医学发展的新要求,我国医学教育还存在人才培养结构亟需优化、培养质量亟待提高、医药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为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医学教育摆在关系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立足基本国情,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新医科建设为抓手,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分类培养研究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新理念谋划医学发展。将医学发展理念从疾病诊疗提升拓展为预防、诊疗和康养,加快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
——以新定位推进医学教育发展。以“大国计、大民生、大学科、大专业”的新定位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和教育强国建设。
——以新内涵强化医学生培养。加强救死扶伤的道术、心中有爱的仁术、知识扎实的学术、本领过硬的技术、方法科学的艺术的教育,培养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人民健康守护者。
——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体现“大健康”理念和新科技革命内涵,对现有专业建设提出理念内容、方法技术、标准评价的新要求,建设一批新的医学相关专业,强力推进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医学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到2030年,建成具有中国特色、更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医学科研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服务卫生健康事业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四)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
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加大护理专业人才供给。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缩减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的医学院校招生计划。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调整研究生招生结构,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紧缺人才倾斜。坚持以需定招,合理确定招生结构和规模。高校要结合人才需求和教育资源状况,科学合理设置医学院。
(五)着力加强医学学科建设。
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中,加大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布局和支持力度。2020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均须设置麻醉、感染、重症、儿科学科,大幅度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优化学科结构,2021年完成医学二级学科目录编制调整,将麻醉、感染、重症学科纳入临床医学指导性二级学科目录并加大建设力度。统筹研究医学相关一级学科设置。修订临床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麻醉、感染、重症学科研究生课程建设,强化实践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培养。在医学领域新建一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六)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行业职业吸引力。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各地要结合实际为村卫生室和边远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高职定向医学生,加快培养“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系统规划全科医学教学体系,3年内推动医学院校普遍成立全科医学教学组织机构,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建设100个左右国家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加强师资培训。2021年起开展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扩大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加快推进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
(七)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提高公共卫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定位,依托高水平大学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加强培养体系建设,强化预防医学本科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3年内建设30个左右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将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作为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养计划,创立发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开展多学科背景下的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供给,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学科专业纳入“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支持范围,增加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数量,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扩大培养规模。
(八)加快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
健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设置交叉学科,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交叉融合。推进“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深化基础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基础与临床融通的整合式八年制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支持八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深化临床药学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扩大学术型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开展医师科学家培养改革试点。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中,强化高端基础医学人才和药学人才培养。加强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医学人才。
三、全力提升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九)提高入口生源质量。积极采取措施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医学专业。依托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一流医学院。举办医学教育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深挖潜力,着力提升培养能力,积极扩大本科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在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中加大对医学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将基础医学等医学学科纳入改革试点。研究将护理(学)专业纳入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十)培养仁心仁术的医学人才。
深化本科医学教育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推进“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到2021年建设600个左右医学本科一流专业建设点。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加强医学伦理、科研诚信教育,发挥课程思政作用,着力培养医学生救死扶伤精神。推进医学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着力提高教学水平,加强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激发组织活力;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等教育,组织编写传染病学等医学类精品教材,将中医药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程。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智能医学教育新形态,建设400门左右国家级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推出1500门左右国家级医学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建设国家临床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等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加快基于器官系统的基础与临床整合式教学改革,研究建立医学生临床实践保障政策机制,强化临床实习过程管理,加快以能力为导向的学生考试评价改革。加强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构建理论、实践教学与临床护理实际有效衔接的课程体系,加快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护理教师队伍,提升学生的评判性思维和临床实践能力。推进高职医药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建设国家及区域院校医学教育发展基地,带动院校医学教育水平整体提升。医学院校在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进一步加强对考生职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的考查。研究发布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不断完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的有机衔接。
(十一)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教育。
强化中医药专业在中医药院校中的主体地位,集中优势资源做大做强中医药主干专业。支持中医药院校加强对中医药传统文化功底深厚、热爱中医的优秀学生的选拔培养。强化传承,把中医药经典能力培养作为重点,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将中医药经典融入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强化学生中医思维培养。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支持编写一批符合中医药教育规律的核心课程教材。注重创新,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探索多学科交叉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
(十二)夯实高校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阵地。
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要医教协同加强和规范高校附属医院管理;抓紧制定完善高校附属医院等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将人才培养质量纳入临床教学基地绩效考核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职称晋升评价的重要内容。高校要把附属医院教学、科研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根据人才培养规模、科学研究和医学生临床实践教学需求,科学规划设置附属医院的数量,防止盲目增设附属医院;强化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增加对附属医院教学工作的经费投入。高校附属医院要健全临床教学组织机构、稳定教学管理队伍,围绕人才培养整合优化临床科室设置,设立专门的教学门诊和教学病床,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
(十三)系统推进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统筹管理。实化医学院(部)职能,完善大学、医学院(部)、附属医院医学教育管理运行机制,保障医学教育的完整性;配齐配强医学教育各级管理干部,在现有领导职数限额内,加快实现有医学专业背景的高校负责人分管医学教育或兼任医学院(部)主要负责人。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加快推进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建综合性大学医学院(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支持力度,提升共建院校办学能力和水平。
(十四)建立健全医学教育质量评估认证制度。加快推进医学教育专业认证,构建医学专业全覆盖的医学教育认证体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院校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逐步将认证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认证不合格的医学院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取消相关专业招生资格。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作为评价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对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50%的高校予以减招。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基地认证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认证,将住培结业考核通过率、年度业务水平测试结果等作为住培基地质量评估的核心指标,对住培结业理论考核通过率连续2年排名全国后5%位次的专业基地予以减招。
(十五)加快建立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综合优势,建立“医学+X”多学科交叉融合平台和机制。围绕生命健康、临床诊疗、生物安全、药物创新、疫苗攻关等领域,建设临床诊疗、生命科学、药物研发高度融合,医学与人工智能、材料等工科以及生物、化学等理科交叉融合,产学研融通创新、基础研究支撑临床诊疗创新的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
四、深化住院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
(十六)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夯实住院医师医学理论基础,强化临床思维、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将医德医风相关课程作为必修课程,提高外语文献阅读与应用能力。加大全科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培训力度。加强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快培养一批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住培基地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变动、所在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结合实际制定培训对象薪酬待遇发放标准,鼓励承担培训任务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培训对象的薪酬待遇予以倾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具体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制定。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住培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依托现有资源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择优建设一批国家住培示范基地、重点专业基地、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和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
(十七)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将医德医风、法律法规、急诊和重症抢救、感染和自我防护,以及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作为医务人员必修课。创新继续教育方式,逐步推广可验证的自学模式。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健全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用人单位要加大投入,依法依规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所有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中,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强调临床实践等业务工作能力,破除唯论文倾向。
五、完善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解决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有关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资源、落实责任,把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助政府服务管理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作用和优势。
(十九)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工程。统筹各方资金资源,加强对医学教育投入保障。推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改革创新,支持国家及区域院校医学教育发展基地、一流医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等建设,支持“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等重大改革。支持国家住培示范基地、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等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医学院校支持力度。
(二十)保障经费投入。积极支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优化培养结构,提升培养质量。根据财力、物价变动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医学门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住培补助标准。支持相关高校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医学人才培养和医学学科建设投入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医疗卫生机构、个人出资的积极性,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政府投入动态调整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落实投入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国资委、扶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扶贫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有关单位:
现将《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协同配合,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20年9月16日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2020—2023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办好公平有质量、类型特色突出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以质图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更好地支撑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度重视、加快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着力夯实基础、补齐短板,着力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建设,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更加紧密、同人民群众期待更加契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更加匹配,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备、制度更加健全、标准更加完善、条件更加充足、评价更加科学。
——职业教育发展制度基本健全,职业学校层次结构合理,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学校招生的主渠道,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投入运行。
——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地方落实主责的职业教育工作机制更加顺畅,政府行业企业学校职责清晰、同向发力,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更加稳固。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相互融通,职业学校办学定位清晰,专业设置和人才供给结构不断优化,每年向社会输送数以千万计的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
——国家、省、校三级职业教育标准体系逐步完善,职业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评价体系更具职教特色,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全面深化。
——职业学校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整体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社会认可度大幅提高,有效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
(三)基本原则
——育人为本,质量为先。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新时代职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完善多元共治的质量保证机制,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固本强基,综合改革。聚焦薄弱环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夯实职业教育发展基础。系统推进体制机制、教育教学、评价体系改革,为职业教育发展注入新动力,激发职业学校办学活力。
——标准先行,试点突破。健全国家、省、校三级标准体系,完善标准落地的工作机制。以打造创新发展高地为抓手,推进关键改革,突破瓶颈制约,打造一批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和品牌,带动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
——地方主责,协同推进。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机制,强化省级政府统筹,加强计划执行的过程管理、检查验收和结果应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取得实效。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将劳动教育纳入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统筹勤工俭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环节系统开展劳动教育。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行为习惯培养,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等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加强艺术类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建设,强化实践体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职业教育研究,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思想体系、话语体系、政策体系和实践体系。
2.构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新格局
加强党委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引导职业学校全面统筹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增强爱党爱国意识,听党话、跟党走。引导专业课教师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将思政教育全面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构建省校两级培训体系,建立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通道,推动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加强中职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办好中职学校班主任业务能力比赛。鼓励从企业中聘请劳动模范、技术能手、大国工匠、道德楷模担任兼职德育导师,建设一支阅历丰富、有亲和力、身正为范的兼职德育工作队伍。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指标全面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质量评价、人才项目评审、教学科研成果评估等。到2023年,培育200所左右“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培育遴选100个左右名班主任工作室,遴选100个左右德育特色案例。
3.创新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模式
加强中职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和高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开足开齐开好必修课程,按照规定选用国家统编教材。高职学校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中职学校要加大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力度。实施职业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德育管理人员、专职思政课教师培训。改革思政课教师考核办法,将政治素质作为教师考核第一标准。遵循职业学校学生认知规律,开发遴选学生喜闻乐见的课程资源,因地制宜实施情景式、案例式、活动式等教法,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生受益、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思政课程。持续开展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系列活动。充分挖掘和利用地方、企业德育教育资源,鼓励引导校企共建德育实践基地。到2023年,培训10000名左右德育骨干管理人员、思政课专任教师,遴选100个左右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分级培育遴选1000个左右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10000个左右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10000个左右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二)推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4.强化中职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把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系统设计中职考试招生办法,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核查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整合“空、小、散、弱”学校,优化中职学校布局。结合实际,鼓励各地将政府投入的职业教育资源统一纳入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等)调配使用,提高中职学校办学效益。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每个地市原则上至少建好办好1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职学校。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举办综合高中。加大“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普职融通力度,发挥职业教育促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作用。到2023年,中职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遴选1000所左右优质中职学校和3000个左右优质专业、300所左右优质技工学校和300个左右优质专业。
5.巩固专科高职教育的主体地位
把发展专科高职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输送区域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不限制专科高职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适度扩大专升本招生计划,为部分有意愿的高职(专科)毕业生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推动各地落实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扎实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加强绩效考核与评价,建成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技术技能创新平台。探索高职专业认证。推进专科高职学校高质量发展,遴选300所左右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和60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
6.稳步发展高层次职业教育
把发展本科职业教育作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一环,培养高素质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稳步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试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根据产业需要和行业特点,适度扩大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培养规模,推动各地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三)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制度体系
7.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职业教育制度
推进国家资历框架建设,建立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制定学时学分记录规则,引导在校学生和社会学习者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存储、积累学习成果和技能财富。支持学校按照相关规则研制具体的学习成果转换办法,按程序受理学分兑换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免修部分课程或模块。支持国家开放大学体系创新发展,着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
8.推动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
落实职业学校并举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支持职业学校承担更多培训任务,成为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主力军,实现优质职业学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做法,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行业企业认可度。发挥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在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中的重要主体作用。推动更多职业学校参与1+X证书制度实施,服务学生成长和高质量就业。引导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参与企业大学建设。根据军队需要保证职业学校定向培养士官质量。支持国家开放大学办好面向军队军士的学历继续教育。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农业技术推广站等机构,面向“三农”提供全产业链技术培训服务及技术支持,为脱贫致富提供持续动力。引导职业学校和龙头企业联合建设500个左右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
9.强化职业学校的继续教育功能
面向在职员工、现役军人、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转岗人员、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城乡待业人员、残疾人、农村实用人才等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鼓励职业学校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与普通高校、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各类继续教育机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形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发展合力。实施“职业教育服务终身学习质量提升行动”,遴选200个左右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2000门左右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在老年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卫生护理、文化艺术等领域,遴选500个左右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老年大学示范校。
(四)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10.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建立产业人才数据平台,发布产业人才需求报告,促进职业教育和产业人才需求精准对接。研制职业教育产教对接谱系图,指导优化职业学校和专业布局,重点服务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遴选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城市,推动试点城市建设开放型、共享型、智慧型实训基地。加大对农业农村等人才急需领域的职业教育供给,建设100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发挥好“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等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11.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改革
建好用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升行业举办和指导职业教育的能力。支持职业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培训、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支持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将企业办学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主导建设全国性职教集团,分领域建设服务产业高端的技术技能人才标准和培养高地。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覆盖主要专业领域的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依托国有企业、大型民企建立1000个左右示范性流动站。发挥职教集团推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纽带作用,打造500个左右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100个左右技工教育集团(联盟)。推动建设300个左右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12.完善校企合作激励约束机制
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职业学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公共教学资源和实训资源共建共享。支持行业组织积极参与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项目。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鼓励地方开展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办学改革试点,推动各地建立健全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
(五)健全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13.健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建立健全省级统筹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完善高职教育招生计划分配和考试招生办法,每年春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以高职学校招生为主的分类考试。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保留高职学校通过普通高考招生的渠道,保持分类考试招生为高职学校招生的主渠道。
14.规范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形式
鼓励中职毕业生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报考高职学校。推动各地将技工学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鼓励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报考高职学校,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逐步取消现行的注册入学招生。规范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逐步取消中职本科贯通,适度扩大中职专科贯通,贯通专业以始读年龄小、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专业为主。严格执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
15.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完善高职分类考试内容和形式,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引导不同阶段教育合理分流、协调发展,为学生接受高职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文化素质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50%,考试形式以操作考试为主,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专业大类统一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标准、规定测试方式。支持有条件的省份建立中职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制度。鼓励高职学校与产教融合型企业联合招生。
(六)实施职业教育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6.健全职业教育标准体系
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适时修订中职学校、专科高职学校设置标准,研制本科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结合职业教育特点完善学位制度。实施职业学校教师、校长专业标准,制定“双师型”教师基本要求。统筹修(制)订衔接贯通、全面覆盖的中等、专科、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构建国家、省、校三级专业教学标准体系,国家面向产业急需领域和量大面广的专业,修(制)订国家标准;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有关技术规范,补充制定区域性标准;职业学校全面落实国标和省标,开发具有校本特色的更高标准。
17.完善办学质量监管评价机制
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质量监管评价机制。完善职业学校评价制度,把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和创业能力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办法,省级统筹开展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建立技能抽查、实习报告、毕业设计抽检等随机性检查制度。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则制度体系,健全职业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深入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学校质量保证主体作用。巩固国家、省、校三级质量年报发布制度,进一步提高质量年报编制水平和公开力度。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构建国家、省、校三级职业教育督导体系。
18.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
强化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完善选拔任用机制。落实和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完善职称评聘、分配制度等,支持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按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按规定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建立国家、省、市(县)分级培训机制,组织开展职业学校校长和管理干部培训,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管理队伍。到2023年,集中培训5000名左右中职校长(书记)和1000名左右高职校长(书记),各级各类培训覆盖全部职业学校管理干部。
(七)实施职业教育“三教”改革攻坚行动
19.提升教师“双师”素质
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实施新一周期“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下同)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落实5年一轮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探索有条件的优质高职学校转型为职业技术师范类院校或开办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支持高水平工科院校分专业领域培养职业教育师资,构建“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改革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晋升和评价机制,破除“五唯”倾向,将企业生产项目实践经历、业绩成果等纳入评价标准。完善职业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聘计划,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聘岗位,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改革完善职业学校绩效工资政策。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充分考虑职业学校承担培训任务情况,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对承担任务较重的职业学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专业教师可按国家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到2023年,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50%,遴选一批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360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20.加强职业教育教材建设
完善职业教育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使用、评价监管机制。加强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建设,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做好教材统一使用工作。对接主流生产技术,注重吸收行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校企合作开发专业课教材。建立健全三年大修订、每年小修订的教材动态更新调整机制。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创新教材形态,推行科学严谨、深入浅出、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教材。实行教材分层规划制度,引导地方建设国家规划教材领域以外的区域特色教材,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鼓励职业学校编写反映自身特色的校本专业教材。编写并用好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统编教材。健全教材的分类审核、抽查和退出制度。到2023年,遴选10000种左右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国家、省两级抽查教材的比例合计不低于50%,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全部使用新近更新的教材。
21.提升职业教育专业和课程教学质量
推动依据国家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专业建设水平、就业质量等合理规划引导专业设置,建立退出机制。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研制发布程序,建立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公开制度,为行业指导、企业选择、学生学习、同行交流、社会监督提供便利。加强课堂教学日常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推动职业学校“课堂革命”,适应生源多样化特点,将课程教学改革推向纵深。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完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专业和课程教学评价体系,强化实习实训考核评价。鼓励教师团队对接职业标准和工作过程,探索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组织方式。建立健全国家、省、校三级教学能力比赛机制。遴选1000个左右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向课堂教学改革倾斜。
(八)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2.0建设行动
22.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
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推动各地研制校本数据中心建设指南,指导职业学校系统设计学校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引导职业学校提升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高速稳定的校园网络,联通校内行政教学科研学生后勤等应用系统,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推动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大幅提高决策和管理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控能力。遴选300所左右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23.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主动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要求,以“信息技术+”升级传统专业,及时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鼓励职业学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大力推进“互联网+”“智能+”教育新形态,推动教育教学变革创新。探索建设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服务课程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建立健全共建共享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推进国家、省、校三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应用,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遴选100个左右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面向公共基础课和量大面广的专业(技能)课,分级遴选5000门左右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引导职业学校开展信息化全员培训,提升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化能力,以及学生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和优质在线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九)实施职业教育服务国际产能合作行动
24.加快培养国际产能合作急需人才
加强职业学校与境外中资企业合作,支持职业学校到国(境)外办学,培育一批“鲁班工坊”,培养熟悉中华传统文化、中资企业急需的本土技术技能人才。鼓励国家开放大学建设海外学习中心,推动中国与产能合作国远程教育培训合作。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选派一大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访学。鼓励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机构来华合作办学,促进国际经验的本土化、再创新。
25.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
推进“中文+职业技能”项目,助力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提升国际影响力。引导职业学校与国(境)外优秀职业教育机构联合开展学术研究、标准研制、师生交流等合作项目,促进国内职业教育优秀成果海外推介。对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积极承办世界职业教育大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展,贡献职业教育的中国智慧、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展示当代中国良好形象。
(十)实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行动
26.整省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主动适应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在东中西部布局5个左右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省域试点。按照“一地一案、分区推进”原则,在学校设置、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供给,支持试点省份探索新时代区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模式。引导地方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地方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优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探索职业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模式等。
27.合力打造职业教育样板城市
国家、省、市三级推动,建设10个左右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市域试点。支持地市政府把握功能区定位,加强市场化资源配置,在职业教育服务城市文明、服务城市创新、服务民生需求、服务绿色发展等领域重点突破、先行示范,率先建成与城市经济和民生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创职业教育开放办学新格局,形成一批基层首创的改革经验。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要求,完善省(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工作制度。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选好配强职业学校领导班子。职业学校要选优配强院(系)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全面开展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促进学校各级党组织组织力全面提升。全面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强化党组织在职业学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引导广大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完善职业教育财政支持机制
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合理确定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支持地方将职业教育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健全成本分担机制,落实举办者的投入责任,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各地可通过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方式对民办职业学校予以扶持。
(三)完善协同推进机制
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教育部负责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国务院相关部门在职责分工范围内落实相应任务。完善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科学化决策的水平。国务院相关部门建立“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通报制度。各地有关部门积极承接任务项目、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支持经费、加大政策供给,将“行动计划”与“十四五”事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改革发展任务落地。 “行动计划”执行情况作为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各地实施成效作为国家新一轮重大改革试点项目遴选的重要依据。
(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加快推进修订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和颁布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发挥以赛促教促学的引领作用。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等认定、宣传和展示活动。加强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宣传品牌。鼓励职业学校建好用好新型宣传平台,讲好身边的职教故事。常态化开展职业学校校园开放、企业开放日、面向中小学生的职业体验、面向社会的便民服务、职教成果展示等宣传展示及服务活动,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附表
重点任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
1 | 加强职业教育研究,构建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思想体系、话语体系、政策体系和实践体系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2 | 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3 | 培育200所左右“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培育遴选100个左右名班主任工作室,遴选100个左右德育特色案例 |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地有关部门 |
4 | 培训10000名左右德育骨干管理人员、思政课专任教师,遴选100个左右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分级培育遴选1000个左右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10000个左右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10000个左右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地有关部门 |
推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 ||
5 | 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每个地市原则上至少建好办好1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 | 教育部,相关省份有关部门 |
6 | 中职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 |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地有关部门 |
7 | 遴选1000所左右优质中职学校和3000个左右优质专业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8 | 遴选300所左右优质技工学校和300个左右优质专业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地有关部门 |
9 | 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 教育部、财政部,各地有关部门 |
10 | 探索高职专业认证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11 | 遴选300所左右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和60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12 | 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13 | 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制度体系 | ||
14 | 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健全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制度,制定学时学分记录规则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15 | 支持职业学校承担更多培训任务,实现优质职业学校年职业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16 | 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 |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行业部门,各地有关部门 |
17 | 引导职业学校和龙头企业联合建设500个左右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 |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地有关部门 |
18 | 遴选200个左右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2000门左右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遴选500个左右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老年大学示范校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 ||
19 | 建立产业人才数据平台,研制职业教育产教对接谱系图 |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有关行业部门,各地有关部门 |
20 | 遴选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城市,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21 | 实施国家级职成教示范县助力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 |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扶贫办,各地有关部门 |
22 | 依托国有企业、大型民企建立1000个左右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23 | 打造500个左右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 | 教育部、有关行业部门,各地有关部门 |
24 | 打造100个左右技工教育集团(联盟)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地有关部门 |
25 | 推动建设300个左右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行业部门,各地有关部门 |
26 | 建设100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 农业农村部、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27 | 建立健全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 | 各地有关部门 |
健全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 ||
28 | 建立健全省级统筹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保持分类考试招生为高职学校招生主渠道,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完善多样化考试录取方式 |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地有关部门 |
实施职业教育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 ||
29 | 适时修订中职学校、专科高职学校设置标准,研制本科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 教育部 |
30 | 结合职业教育特点完善学位制度 |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
31 | 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制定“双师型”教师基本要求 |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32 | 修(制)订衔接贯通、全面覆盖的中等、专科、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 教育部、有关行业部门 |
33 | 制定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办法;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巩固国家、省、学校三级质量年报发布制度;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构建国家、省、校三级职业教育督导体系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34 | 集中培训5000名左右中职校长(书记)和1000名左右高职校长(书记),各级各类培训覆盖全部职业学校管理干部 |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地有关部门 |
实施职业教育“三教”改革攻坚行动 | ||
35 | 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 | 各地有关部门 |
36 | 实施新一周期“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善职业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办法;改革完善职业学校绩效工资政策;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50%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37 | 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38 | 校企共建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地有关部门 |
39 | 探索有条件的优质高职学校转型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或开办职业技术师范本科专业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40 | 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聘岗位计划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41 | 遴选一批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42 | 遴选360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43 | 遴选10000种左右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国家、省两级抽查教材的比例合计不低于50%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44 | 建立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公开制度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45 | 建立健全国家、省、校三级教学能力比赛机制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46 | 遴选1000个左右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2.0建设行动 | ||
47 | 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研制校本数据中心建设指南,指导职业学校系统设计学校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48 | 建立健全共建共享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推进国家、省、校三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应用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49 | 遴选300所左右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100个左右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50 | 面向公共基础课和量大面广的专业(技能)课,分级遴选5000门左右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实施职业教育服务国际产能合作行动 | ||
51 | 支持职业学校到国(境)外办学,培育一批“鲁班工坊”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52 | 鼓励国家开放大学建设海外学习中心,推动中国与产能合作国远程教育培训合作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53 | 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选派一大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访学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54 | 推进“中文+职业技能”项目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
实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行动 | ||
55 | 在东中西布局5个左右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省域试点,建设10个左右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市域试点 | 教育部,相关省级人民政府,相关地级市人民政府 |
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 ||
56 | 推进《职业教育法》修订和落实,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制定和颁布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 | 教育部,各地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