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教考通〔2017〕9号
衡阳市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
报名条件补充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利于服务考生,服务社会,促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关于异地考生的报名管理办法:
1、异地考生界定:是指户籍不在衡阳地区的有报考意愿的考生;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异地生可在衡阳地区报名认定:
①学籍认定:本人学籍在衡阳地区的,由相关院校学籍管理处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供全国或全省学籍号;
②工籍认定:在衡阳地区工作满一年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并出具有衡阳市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费证明(从2016年元月起满一年的养老或医疗保险)。
③居住证认定:持有衡阳地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的居住证;
④婚姻认定:配偶为本地居民(有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持有有效结婚证;
⑤房产认定:购有衡阳地区地房产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⑥创业认定:在衡阳地区开办实业,从事相关生产经营且是法人代表或主要股东的(需出具与本人姓名关联的资质证明)。
3、上述符合条件的异地考生,原则上必须在衡阳市城区报名点初审,再由市自考办核定,资格审核证明材料由市自考办留存备查。如果县(市)确因异地生源较多且考点容量足够,可由县(市)招考机构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开通异地考生报名权限的书面申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接受异地考生报名,其考生报名资格由县(市)招考机构核定并负责,资格审核证明材料由县(市)留存备查。
二、关于低龄考生报名与审定:
1、低龄考生的界定:凡2000年10月29日后出生者,均属低龄考生。
2、报名条件的审核:原则上不接受低龄考生报名,具备下列条件的低龄考生,经审定后方可报名:
①能提供高中毕业证或者初中毕业证且初中毕业满三年;或高中文化程度相当的其他证明;
②经查验,确非在校在读的中职学生。
3、报名时间规定:低龄考生的报名与审核确认一律于9月13-14日由县(市)招考中心及湖南环境生物职院继教部负责集中审核,其他各报名点不得受理,相关资格审核证明材料由县(市)及市自考办留存备查。
三、关于医卫类、护理类等特殊专业的报名与审核认定:
1、报名点的核定:由我市指定、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6个报名点负责受理和审核医卫类专业的考生报名:
湖南环境生物职院南校区、衡南县招生考试中心、衡阳县招生考试中心,衡山县招生考试中心,衡东县招生考试中心,耒阳市招生考试中心。
2、报名条件的审核:报考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必须是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其中:
①报考医学类专业,必须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证书(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验印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电子注册的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相应专业学历证书);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且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报考护理学专业,必须已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报考其他专业,必须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县(市)资格审核证明材料由县(市)留存备查,市城区资格审核证明材料由市自考办留存备查。
四、关于部队官兵报名要求:
1、必须是衡阳地区驻军;
2、使用身份证报名确认;
3、非衡阳地区户籍,须由团以上单位出具相关身份证明才能进行报名确认。
五、报名期间衡阳地区举报电话:
0734-8811301
衡阳市教育考试院
2017年8月31日